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試行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07-0844-1 | 生成日期: | 2007-11-22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國際司 |
發文字號: | 教外廳〔2007〕5號 | 信息類別: | 國際合作與交流 | ||
內容概述: | 對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實行電子注冊,具體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負責實施。 |
教外廳〔200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是完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的一項重要工作。為適應我國外國留學生教育發展的需要,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招生行為監督管理,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學〔2007〕3號)和我部關于維護高校穩定大局,切實加強高等教育學籍學歷管理有關工作的要求,我部決定對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接受學歷教育的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統一實行電子注冊,建立外國留學生學歷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完整信息,供外國留學生和有關機構網上查詢。
《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該《辦法》自2008年3月1日起試行。
委托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負責電子注冊的有關具體工作。
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來華事務部 孫曉蒙;
電話:010-66093924,66093925;傳真:010-66093915;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
郵編:100044;
E-mail:xmsun@csc.edu.cn
附件: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試行辦法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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