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5-07-2014-0009-1 | 生成日期: | 2014-07-29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學廳〔2014〕3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精神,切實做好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辦公廳就有關事項發布通知。 |
教學廳〔20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4年高校畢業生已基本離校,就業工作進展總體平穩順利,但當前仍有部分畢業生尚未就業。他們的就業問題,事關畢業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促進未就業畢業生實現就業是教育部門和高校的重要職責。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精神,切實做好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開展雙向選擇招聘活動。各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要針對畢業生離校和返回家鄉所在地等特點,動員各方力量,持續組織開展網上和網下招聘活動。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等活動,努力幫助未就業畢業生盡快落實就業崗位。教育部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臺將推出網上“2014屆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就業服務”專題,并組織多場網絡招聘會,請各地各高校及時組織未就業畢業生積極參與。
二、持續做好就業指導服務工作。各高校要把促進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當前工作重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任務分解和責任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院系,責任到人。要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采用電話、電郵、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續向畢業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關政策。要積極配合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時將未就業畢業生納入就業見習計劃,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重點幫扶工作,使畢業生成為“不斷線的風箏”,切實做到畢業生“離校不離心、服務不斷線”。
三、積極推進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與兵役機關密切配合,在繼續做好宣傳發動、應征報名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后續服務工作。各高校要設置專門的征兵咨詢電話或網上答疑平臺,暑假期間安排專人值班,及時、準確地為未就業畢業生解答征兵政策和相關疑問,逐個通知、提醒畢業生在高校所在地或入學前戶籍地應征。各地要結合實際開設大學生入伍綠色通道,及時審核確認相關信息,通過設立征兵體檢“大學生專場”等方式,做好體檢、政審、定兵等各項工作,并宣傳落實好學費資助、退役后復學升學、就業創業等優惠政策,確保完成2014年大學生征兵工作任務。
四、大力扶持未就業畢業生自主創業。各地各高校要把國家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創業培訓、注冊登記、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優惠政策及時推送到每一名未就業畢業生,發揮政策效應促進自主創業。各高校要動員專業教師與有創業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結對子,為他們提供技術支持和項目咨詢,并主動邀請企業家、投資人和工商部門、金融部門工作人員等擔任創業導師。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為畢業生提供創業培訓、開業咨詢、小額貸款擔保等多方面服務,幫助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難題,鼓勵他們敢于創業、成功創業。
五、認真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的信息收集匯總工作,在征得畢業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時將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信息提供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使就業服務能夠無縫接續。要積極配合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為他們提供就業信息、就業培訓、就業見習、就業援助等服務,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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