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社科司關于舉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師培訓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07-0449-1 | 生成日期: | 2007-06-20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
發文字號: | 教社科司函〔2007〕111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社科司通知,明確教師培訓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員 |
教社科司函〔2007〕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做好從2007年秋季開始進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第二輪教學的有關準備工作,中宣部、教育部決定于2007年7月上旬在北京舉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師培訓班。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班的主要內容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及其實施方案精神,傳達學習黨中央關于實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新課程方案的決策、部署和要求;傳達學習黨中央關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修訂的指導思想、目標和要求,介紹《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修訂版)的有關內容,幫助教師進一步熟悉和掌握新教材,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第二輪教學質量。
二、參加培訓班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部門有關職能處室負責人1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高校從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一線骨干教師(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教育部各直屬高校從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一線骨干教師1名。
三、培訓班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2007年7月5-7日。7月4日報到,7日下午離會。
培訓地點: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專家公寓。
四、會務有關事項
與會人員住宿費、往返交通費由所在單位統一報銷。
請各地教育部門及各直屬高校于2007年6月27日前,將參加培訓人員名單(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單位、職稱職務、聯系電話等)報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需要接站的同志請務必提前一天將所乘的車次、航班及到達北京的時間、地點及聯絡方式提前告知接站聯系人。會務組將于報到當日(7月4日)在北京西客站(地面西停車場入口)、機場巴士公主墳站(公主墳立交橋西北角新興賓館停車場北側)安排人員持牌接站;乘飛機來京的同志請乘機場巴士至公主墳接待站;乘火車至北京站的同志可轉乘地鐵至公主墳接待站。聯系人:邱冰娥;聯系電話:010-69293838 ;傳真:010-69226841。
自行乘車前往路線是,北京站乘957路快車(出站直走到馬路右300米);北京西客站乘410路公交車;西直門660路公交車;頤和園乘968路公交車;公主墳乘631或968路公交車。以上均到清源西里下車北行200米,沿清源北路向西行300米即可到達。
聯系人:王楊 聯系電話:010-66097529
傳真:010-66097541 電子郵件:202b203@163.com
附件: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師培訓班名額分配
二ОО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師培訓班名額分配
北京市 8 天津市 6 河北省 6
山西省 6 內蒙古 6 遼寧省 7
吉林省 7 黑龍江省 7 上海市 8
江蘇省 8 浙江省 7 安徽省 6
福建省 6 江西省 6 山東省 8
河南省 7 湖北省 8 湖南省 6
廣東省 7 廣西 5 海南省 3
重慶市 6 四川省 7 貴州省 5
云南省 6 西藏 3 陜西省 8
甘肅省 5 青海省 4 寧夏 4
新疆 5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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