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舉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師培訓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06-0389-1 | 生成日期: | 2006-07-26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社科廳函〔2006〕12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通知,明確培訓的內容、時間、地點、受訓人員 |
教社科廳函〔200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管理工作會議提出的于2006年秋季開學時首先對全體一年級新生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要求,中宣部、教育部決定舉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師培訓班。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班的主要內容
1.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及其實施方案精神,傳達學習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確把握加強和改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2.聽取教材編寫組首席專家對中央審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框架體系和內容特點的系統講解,學習和掌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目的、教學基本要求以及本教材的編寫原則、編寫思路、主題主線和應把握的主要內容,研討教育教學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吃透吃準新教材的基本內容和基本精神,切實保證新課程開課質量。
二、參加培訓班人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工作部門有關職能處室負責人1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高校從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一線骨干教師(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教育部各直屬高校從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一線骨干教師1名。
三、培訓班時間和地點
培訓時間:8月5日至10日。8月4日報到,11日離會。
培訓地點: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校長大廈。
四、班務有關事項
請各地教育部門及各直屬高校于8月1日前將與班人員名單(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單位、職稱職務、聯系電話等)報我部社科司。
需要接站的同志請務必提前兩天將所乘的車次、航班及到達北京的時間、地點及聯絡方式提前告知接站聯系人。我們將根據反饋信息于報到當日(8月4日)在北京西客站(地面西停車場入口)、機場巴士公主墳站(公主墳立交橋西北角新興賓館停車場北側)安排人員持牌接站;乘飛機來京的同志請乘機場巴士至公主墳接待站;乘火車至北京站的同志可轉乘地鐵至公主墳接待站。聯系人:邱冰娥;聯系電話:010-69293838 、69226841(傳真)。
自行乘車前往路線是,北京站乘957路快車(出站直走到馬路右300米);北京西客站乘410路公交車;西直門660路公交車;頤和園乘968路公交車;公主墳乘631或968路公交車。以上均到清源西里下車北行200米,沿清源北路向西行300米即可到達。
五、省級教育部門培訓
各省(區、市)級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對本省(區、市)屬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師,教育部直屬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未接受部級培訓的教師,進行全員培訓。省級教育部門培訓工作,可在本培訓班結束之后抓緊安排。請省級教育部門于8月10日前將培訓方案報我部社科司備案。
培訓班聯系人:戴毅斌 雷玉德 陳 睿;聯系電話:010-66097529,66096768。
傳 真:010-66097541。
附件: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師培訓班名額分配
教育部辦公廳
二ОО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師培訓班名額分配
北京市 8 天津市 6 河北省 6
山西省 6 內蒙古 6 遼寧省 7
吉林省 7 黑龍江省 7 上海市 8
江蘇省 8 浙江省 7 安徽省 6
福建省 6 江西省 6 山東省 8
河南省 7 湖北省 8 湖南省 6
廣東省 7 廣西 5 海南省 3
重慶市 6 四川省 7 貴州省 5
云南省 6 西藏 3 陜西省 8
甘肅省 5 青海省 4 寧夏 4
新疆 5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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