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印發劉延東副總理在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暨第十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上講話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1-99-2016-0012-1 | 生成日期: | 2016-11-07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督〔2016〕5號 | 信息類別: | 其他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印發劉延東副總理在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暨第十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上講話。 |
教督〔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教育督導部門:
2016年10月20日—21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召開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暨第十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主任劉延東出席會議并發表了題為《深化督導改革 提高治理能力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的重要講話。劉延東副總理的講話對做好今后一個時期教育督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現將劉延東副總理的講話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結合實際貫徹落實講話精神。貫徹落實情況請于2016年12月20日前報教育部教育督導局。
教育部
2016年10月28日
深化督導改革 提高治理能力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劉延東副總理在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暨第十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16年10月20日)
在“十三五”實現良好開局、全黨全國喜迎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之際,我們召開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暨第十屆國家督學聘任工作會議,很有意義。會議的主要任務,就是全面總結近年來教育督導改革取得的成績,深入分析面臨的形勢任務,部署落實下一階段教育督導改革重點工作,同時聘任第十屆國家督學,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推進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剛才,有關地方同志和國家督學代表作了交流發言,大家結合實際,從不同角度就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履行國家督學職責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建議,聽后很受啟發。下面,我談三點意見。
一、教育督導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為保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教育事業,強調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把教育督導作為依法治教的重要環節。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要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十八屆四中全會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完善教育督導,加強社會監督。習近平總書記以政治家的遠見卓識,滿懷深情地關心支持教育改革發展,親自考察各類學校,給青年學生回信,對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多達196次。今年教師節,總書記在北京市八一學校考察時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強化責任意識,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總書記擔任組長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共召開28次會議,其中涉及教育的就有6次,審議通過了9個文件。特別是專門審議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專項督導辦法》,強化教育督導對教育扶貧重大項目的監管和指導作用。這都集中體現了黨中央對教育工作、對教育督導的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為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的決策部署,扎扎實實貫徹到實際工作之中。
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部署,教育督導以全面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口,以保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為主線,積極構建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為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服務教育科學決策作出了重要貢獻。
第一,制度體系基本建立,教育督導能力有新提升。2010年,黨中央、國務院頒布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探索建立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機構,完善督導制度和監督問責機制。2012年,國務院頒布了《教育督導條例》,首次成立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2014年,教督委印發了《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見》,對教育督導改革作出了總體規劃,推動教育督導成為教育綜合改革的重點和亮點。一是制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國家建立了基本包括各級各類教育的20余項督導評估規章制度。近2/3的省(區、市)制定或修訂了地方教育督導法規,天津、上海、重慶、云南、江西、新疆已頒布實施。教育督導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的局面初步形成。二是機構職能進一步加強。調整優化了國家層面的教育督導機構,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28個省(區、市)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辦公室,形成了地方教育督導機構改革的基本框架。三是督導隊伍進一步壯大。印發了《督學管理暫行辦法》,對督學的聘任、責權、培訓、考核等作出了全面規定,各級督學培訓、督學管理進一步加強,督學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基本形成了一支專兼職結合的督導工作隊伍。四是督導方式進一步創新。實行了對地方政府領導約談、公眾滿意度調查、督導評估結果公開、復查監測等系列制度。探索了“地方自查、國家抽查、部門聯動,交叉互查”的工作模式,利用大數據技術,開發網評工具,建立了多個督導評價平臺,“互聯網+”教育督導初具雛形,科學性和時效性顯著提高。
第二,督政工作得到強化,促進國家教育政策落實有新成效。緊緊圍繞教育改革發展中心任務,加強對政府教育責任的督促,有力保證了重大教育政策項目的落實,促進了教育公平。一是傾力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機制,這是繼“兩基”之后最大規模的督政工程。截至目前,已有1455個縣(市、區)通過國家認定,占全國總數的50%。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福建7省市所有縣(市、區)都通過了國家認定。二是強力推動薄弱學校條件改善。啟動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程,制定了專項督導辦法。工程覆蓋全國2600多個縣近22萬所義務教育學校,規劃投入5000多億元,惠及4000多萬學生,被譽為“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史上中央財政投資最大的單項工程”。上個月,在蘭州召開了現場推進會,目前基本做到了時間過半、任務完成過半。三是大力推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自2011年啟動至今,共29個省份1504個縣實施,僅中央財政就累計安排1591億元,受益學校13.6萬所、受益學生3360萬人。四是全力推動各項教育政策執行。組織開展了教育財政投入使用管理情況、中小學教師待遇落實情況、教育信息化、春秋季開學等近百次專項督導。五是有力開展教育重大突發事件專項督查。加強校車和校園安全監管,強化師德師風監督,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保護廣大師生切身利益,“哪里有教育問題,哪里就有教育督導”,為維護教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發揮了積極作用。
第三,督學方式更加規范,推動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有新作為。近年來,我們從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入手,改進和加強督學工作,有效保障學校健康發展和教育方針的貫徹落實。一是構建起學校常態督導機制。建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開展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創新縣認定,為全國30萬所中小學校配備了10萬余名責任督學,建立起一支活躍在學校的督導“常規軍”。二是構建起學校管理評價機制。重視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評價工作,圍繞規范學校管理研究制訂評價指標體系,促進學校提高教學和管理水平。三是構建起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機制。研究制定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并開展試點工作,督促學校優化教育教學過程,落實育人目標。
第四,評估監測有序開展,保障教育質量提升有新開拓。我國教育評估監測工作體系初步建成,進一步豐富了教育督導的內涵。一是建立全國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頒布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方案,在全國全面開展監測,“中國PISA”邁出重要步伐。二是建立各級各類教育評估機制。普通中小學評估、中職學校辦學能力評估、高職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以及本科院校合格評估、專業評估、教學質量評估等穩步推進,研究生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扎實進行,成為推動學校內涵發展、提高教育質量的有力保障。
可以說,自教育規劃綱要實施以來,我國教育督導事業在法律法規、體制機制等多個方面取得了歷史性突破;頒布了新中國第一部專門的教育督導法規,首次成立了國家層面的教育督導機構,實現了對各級各類教育的全覆蓋,形成了督政與督學并重、督導與評估并重的工作格局,在推動教育管辦評分離上邁出了重大步伐,進入了法治化的軌道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多年來,教育督導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也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概括起來,一是堅持服務導向。以服務人民和教育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宗旨,提高監督和指導能力,保駕護航作用更加突出。二是堅持改革導向。成立各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明確教育督導相對獨立的地位,增強了權威性和客觀性。三是堅持法治導向。出臺《教育督導條例》及多項規章制度,規范了教育督導工作的目的、內容、程序、方法,確保了規范化制度化。四是堅持問題導向。重視發現問題、問題整改,責任追究,提高教育督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這些經驗要在今后進一步發揚光大,探索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督導體制。
事非經過不知難,成如容易卻艱辛。教育督導工作取得的成績,離不開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離不開各成員單位的關心支持和全力配合,離不開教育督導戰線全體同志的辛勤努力,特別與廣大督學的無私奉獻、積極作為。廣大兼職督學一身二任,既有繁重的本職工作,又出色完成了許多教育督導任務,不愧是教育事業的功臣。在此,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全國廣大教育督導工作者,向關心和支持教育督導事業的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親切的問候和衷心的感謝!
二、把握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增強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責任感緊迫感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正處于深水區和攻堅期。教育督導作為法定的基本教育制度,是實行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亟需深化改革、創新思路、完善體制機制,為發展更高質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推進教育現代化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必須準確把握“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本屆政府成立以來,我們緊緊扭住轉變政府職能這個“牛鼻子”,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不斷將改革推向深入。正如李克強總理強調指出的,“放管服”改革實質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將更多涉及長期形成的利益格局的調整、權責關系的重塑、管理模式的再造、工作方式的轉型。教育“放管服”改革,關鍵就是要做好“管辦評”分離。一方面,要向地方政府放權,向學校放權,把工作重點轉到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上來,轉到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上來;另一方面,要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強化對地方政府和學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監管。解決好教育監管、評價缺位的問題。在這一改革中,教育督導既是教育決策、執行、監督體系的重要一環,也是教育評估監測的統領者,可謂舉足輕重。從一定意義上講,教育管辦評分離,首先是“管辦督”的分離,教育督導改革是教育管辦評分離的“牛鼻子”。我們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把準脈、打準點,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在深化管辦評分離改革上動真格、出實招,推動教育治理體系的構建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必須牢牢立足教育改革發展新的階段性特征。經過多年努力,特別是深入實施教育中長期規劃綱要,我國教育總體發展水平已躍居世界中上行列。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們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倡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人才和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時還要清醒看到,與經濟社會多樣化的人才需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教育期盼相比,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教育領域還存在不少差距,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亟待解決,政府管理缺位、越位、錯位的問題不同程度上存在,深化教育督導改革是必由之路。首先,這是保障教育優先發展的需要。只有通過有效的監督檢查、指導評價,對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有效監管,才能形成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但從教育督導工作實際來看,督政還基本限于義務教育領域,臨時性、政策性檢查多,尚未建立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綜合督導評價體系;一些地方政府對督導評估結果不夠重視,發現問題不能及時整改和糾正,尚未建立有效的督導問責機制。其次,這是保障學校健康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暴力事件、師德敗壞事件等時有發生,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重、亂收費等現象依然存在。這些熱點難點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督導制度不完善,對學校的有效監督和指導不夠。再次,這是保障教育質量提高的需要。雖然從國家層面已明確由教育督導機構歸口管理、統籌開展評估監測工作,但許多地方對這一工作的認識還不夠一致,沒有實現歸口管理,對各級各類教育的評估監測缺乏科學規劃,單純以升學率考核學校和教師、單純以分數評價學生的現象還沒有消除。教育督導既“督”又“導”,不僅體現剛性約束,還要提供指導和服務,必須推進理念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方式手段創新,才能緊貼教育工作的實際,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
第三,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必須有效應對自身能力不足的新挑戰。我國教育督導制度恢復重建已近40年,成就顯著、貢獻巨大。同時也要看到,我們在教育督導的制度設計仍不盡完備,政策落實還不到位。如,教育督導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從整體上看,大部分地方教育督導機構改革進展緩慢,職能調整與國家層面不相對應,難以依法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督學隊伍建設還比較薄弱。督學資格準入、錄用、培訓、考核、管理等各項制度還不夠具體,各地各級督學隊伍還普遍薄弱,專職督學數量較少,督學專業化水平不高。督導評估技術和手段還不夠豐富。教育督導工作的程序還不夠嚴格,大數據督導、“互聯網+”督導處于起步階段。評估監測資源分散、各自為戰,缺乏統籌整合,社會專業評估力量薄弱。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監測已全面展開,但其他各級各類教育質量監測指標體系、工具方法還是空白,教育評估監測的專業化程度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差距。
總之,面對新的形勢要求,深化教育督導改革關乎全局、時不待我,我們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方方面面的積極性創造性充分調動起來,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有力有序地把教育督導改革推向縱深。
三、抓住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確保教育督導改革目標任務落地生根
改革爭在朝夕,落實難在方寸。立足新的起點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要求更高、難度更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敢于擔當、主動作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著力推動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加快完善教育督導體系,提高教育督導水平,更好履行督政、督學、評估監測的職責,為教育事業發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第一,以保障教育優先、促進教育公平為重點,推動督政機制改革。督促地方政府切實履行教育職責,是教育督導的首要任務。要充分發揮教育督導作用,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推動各項教育重大政策落到實處。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制度。盡快出臺《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暫行辦法》,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估制度,督促地方政府切實負起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責任,實現綜合“督政”新突破。二是完善專項督導制度。針對一些普遍性問題和教育重點工作,深入開展專項督導。要加強對統籌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薄”、營養改善計劃、高等教育分類發展等重大決策項目的督導。要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考核制度,繼續做好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工作,確保2020年完成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95%。三是完善重大教育突發事件督導制度。各地各級要認真制定教育重大突發事件專項督導工作實施方案,全面關注廣大師生利益,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解決各類重大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四是建立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督導制度。加強對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對各地完成教育改革發展任務情況進行督導,促進教育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第二,以服務立德樹人、規范辦學為重點,推進督學方式創新。當前教育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許多是由于學校辦學不規范、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的。為此,要加強對學校依法依規辦學的監督,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的指導和服務,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治校能力。一是完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要進一步落實責任督學的責任、權力和工作保障,充分調動積極性,提高工作水平,科學規范地對學校進行監督指導,構建常態化督導機制。二是完善學校管理評價和素質教育督導評估制度。積極開展對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辦學條件、規范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和教育教學管理的督導評估,督促指導學校堅持立德樹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三是建立學校視導員制度。加強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突出學校自我評估的主體地位,加強學校內部視導和評價工作,形成內外結合的良性互動督導機制。
第三,以促進教育質量提升、內涵發展為重點,健全評估監測體系。科學的評估監測是發現問題的手段,是有效開展督政、督學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一要統籌規劃教育評估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各級各類教育質量監測指標體系,完善教育質量監測標準和工具。建立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制度和地方政府發展教育事業情況監測制度。二要加強評估機構隊伍建設。盡快整合評估監測資源,做強教育監測專業機構,壯大評估監測隊伍。積極培育和扶持一批社會專業評估機構,把委托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引入市場機制,確保評估監測的質量效益。三要扎實做好各級各類教育評估監測工作。全面開展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習質量監測以及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質量監測。扎實做好中職學校辦學能力、高職院校適應社會需求能力評估。繼續開展本科院校合格評估和專業評估工作,加強本科教學質量監測,積極開展研究生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引導高校立足自身優勢,辦出鮮明特色,促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四是加強教育質量監測國際交流。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教育質量監測項目,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改進我國教育質量監測的內容、程序、工具、結果處理和運用方式等,提高我國教育質量監測的國際化水平。
第四,以完善體制、加強隊伍為重點,強化教育督導權威。科學規范的教育督導,直接影響教育改革發展的成效和水平。必須更新理念、廓清思路,不斷激發教育督導活力,強化教育督導保障。一要落實制度保障,強化教育督導法制權威。各地要根據《教育督導條例》要求,結合實際加快制定完善本地教育督導法規規章,歸口管理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工作,統籌安排督導評估事項,嚴格控制對學校檢查評估的項目和次數。要強化程序意識,細化各項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完善督導流程,使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要完善督導結果運用機制,加大結果公開力度,做好督導報告的發布工作,做到陽光督導、公開督導。要強化問責,健全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制度、責令限期整改制度、問責制度,把督導結果作為資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二要落實組織保障,強化教育督導行政權威。督導體制改革能否落到實處,關鍵還是看各級領導認識是否到位。各級政府切實加強領導,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解決困擾改革的體制機制等重大問題。要合理調整教育行政部門內設機構的職責,整合力量,盡快完成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及辦公室建設,明確職能和定位,規范名稱和設置,建立起從國家到地方統一規范的教育督導機構。三要落實隊伍保障,強化教育督導專業權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合理規劃和設置教育督導部門的人員編制,增加專職督學人數,充實教育督導力量。要扎實做好督學分類分級培訓工作,加強考核管理,積極探索制定督學晉職晉級、提高待遇的政策,形成教育督導隊伍建設長效機制。還要積極探索教育督導的新方式、新方法,提高教育督導的信息化、專業化水平。
同志們,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的藍圖已經繪就,督學隊伍的能力水平關乎教育督導事業的成敗。我們經過嚴格遴選,確定了今天聘任的第十屆國家督學,比上屆增加了72名,共243名。督學人選覆蓋了政府教育管理和學校教育教學等各個領域,基本實現了構建一支精干、高效、專業的國家督學隊伍的初衷。國家督學代表國家意志,行使對教育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職責,肩負著黨和國家的重托、人民的信任和期待。大家一定要珍惜榮譽,勤勉工作,不辱使命,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在此,我提四點希望:
一是愛崗敬業、恪盡職守。本著對國家、對教育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和國家教育督導工作部署,認真履行職責,全身心投入工作。二是加強研究,勇于創新。教育督導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國家督學必須更加重視學習,提高法律素養和政策水平。要研究探索教育督導規律,善于從不同角度把問題看透,從不同的路子提出新的方法,創造性開展工作。三是深入一線,服務人民。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一線,深入學校,聽真話,查實情,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要尊重基層的首創精神,強化服務意識,堅持為民服務、為基層服務,真正做到督學一任、造福一方。四是堅持原則,廉潔自律。既要有敢于擔當、不回避矛盾的責任感,也要有堅持真理、敢于和不良現象作斗爭的勇氣和智慧。要做到嚴格自律、風清氣正、秉公執法、真督實查,嚴格遵守“八項規定”,樹立國家督學的良好形象。各位督學都是優秀的行政管理專家、教育專家,相信也一定能成為教育督導的行家里手,在督學崗位上大顯身手、建功立業!
同志們,面向未來,深化教育督導改革、為教育事業保駕護航,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乘勢而上,真抓實干,努力開創教育督導工作新局面,為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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