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公布第二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示范區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17-0023-1 | 生成日期: | 2017-07-28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師函〔2017〕3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公布第二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示范區。 |
教師函〔20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決策部署,我部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14〕4號),提出要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并于2014年啟動首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工作,探索教師隊伍管理新機制,取得了寶貴經驗和顯著成效。為深化“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我部于2017年上半年組織開展了第二批示范區申報工作,經專家審核遴選,確定北京市門頭溝區等30個申報單位為第二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示范區(名單見附件)。
各地要深刻認識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對于統籌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意義,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支持,加強與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溝通協調,吸收和借鑒示范區成功經驗,結合地方實際,統籌規劃、整體推進改革工作。各示范區要全面總結階段工作情況,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斷改進完善,建立健全工作的長效機制。要做好示范區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切實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推動“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取得突破,破解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體制機制障礙,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做出積極貢獻。
附件:第二批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示范區名單
教育部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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