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授予張麗莉同志“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的決定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12-0003-1 | 生成日期: | 2012-05-14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師〔2012〕2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為彰顯張麗莉同志的先進模范事跡,進一步推動教師隊伍建設,決定授予張麗莉同志“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
教師〔2012〕2號
2012年5月8日晚,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正當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學一群學生準備過馬路時,一輛客車突然失控沖了過來,與前方停在路邊的另一輛客車追尾相撞,被撞客車猛力沖向正要過馬路的學生。危險瞬間,本可以躲開逃生的女教師張麗莉,奮不顧身去救學生,自己被卷入車輪下,雙腿粉碎性骨折,高位截肢。
張麗莉同志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學教師,畢業于哈爾濱師范大學,2007年參加工作。她愛崗敬業,教書育人,關愛學生,無私奉獻,鉆研業務,勤奮向上,得到了師生和家長的高度評價,多次被評為青年骨干教師、教師新秀、最受學生喜愛的教師。她生死關頭舍己救人,用無私大愛譜寫了一曲生命的贊歌,塑造了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輝形象,詮釋了高尚師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彰顯張麗莉同志的先進模范事跡,進一步推動教師隊伍建設,我部決定授予張麗莉同志“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全國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張麗莉同志為榜樣,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嚴謹篤學,勇于創新,為人師表,無私奉獻,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以實際行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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