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情況的通報 | ||||
信息索引: | 360A10-99-2016-0004-1 | 生成日期: | 2016-03-11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師廳〔2016〕4號 | 信息類別: | 其他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通報2015年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情況。 |
教師廳〔2016〕4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準確掌握各地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情況,及時核撥中央綜合獎補資金,我部于2015年11月下發通知要求有連片特困地區縣的21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22個省份)報送2015年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情況。與2014年相比,各地實施工作取得較大進展,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實施情況
(一)補助覆蓋范圍
22個省份共有699個連片特困地區縣。2015年,22個省份的573個縣已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覆蓋率為82%。573個實施縣中有鄉村學校7.4萬所,鄉村教師113.1萬人,其中享受補助學校7.1萬所,鄉村教師104.4萬人,覆蓋率分別達到96%和92%。
(二)補助標準與資金投入
2015年,各實施縣共投入補助資金34.4億元,人均月補助標準為262元。573個實施縣中,人均月補助標準在400元以上的占14%,200元以下的占30%,其余的占56%。
從各省實施情況來看,四川、湖南、兵團、湖北、吉林等省份人均月補助標準較高。例如,四川要求月補助標準不低于400元,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補助標準;湖南按學校所在地情況,分為700元、500元、300元3個檔次;新疆兵團從300余元到400余元主要分為3個檔次;湖北按照鄉村義務教育學校類別等情況,從300元到600元主要分為3個檔次;吉林按學校所在地情況,分為500元、300元兩個檔次。
二、主要問題
(一)工作進展不平衡,個別省份進展緩慢
2015年,各地加大推進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的力度,鄉村教師覆蓋面有所擴大,但覆蓋面總體還有待提高。個別省份如云南、青海、貴州、陜西沒有實現連片特困地區縣全覆蓋,云南、青海覆蓋率僅為25%,貴州只有54%。部分省份如云南、安徽、陜西、甘肅,實施縣鄉村教師受益面比較窄,云南僅為45%,安徽只有77%,陜西、甘肅不到90%。
(二)補助標準有待完善,一些地方標準過低
不少已實施縣的人均補助標準相對較低,近30%實施縣的人均月補助標準在200元以下,其中9%的縣還不到100元。難以起到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作用。除了補助標準較低外,一些地方在制定補助標準時,搞平均主義,未充分考慮學校的艱苦邊遠程度等因素,沒有體現差別,對教師的激勵作用不夠明顯。
(三)管理制度不夠健全,一些地方數據不實
一些地方未建立補助公開公示制度,未采取多種形式積極主動宣傳解釋政策,多數省份未按要求報告政策宣傳和公開公示情況。一些省份不能按時報送數據,給工作造成很大被動;一些省份對各縣市報送的數據審核把關不嚴,存在錯報、漏報等現象。
三、工作要求
(一)出臺專門政策,盡快實現全覆蓋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體現了黨和國家對鄉村教師的特殊關心。各地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高度重視、強化責任、統籌協調,按中央政策的明確要求,全力推進落實,不得以鄉鎮工作補貼代替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更不得在鄉鎮工作補貼實施后,將原來實施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沖抵,力爭2016年實現連片特困地區縣全覆蓋,并進一步擴大鄉村教師受益面。對未實現連片特困地區縣全覆蓋的地區,我部將適時開展督查。
(二)加大資金投入,逐步提高補助標準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行“地方自主實施、中央綜合獎補”的原則。各地要充分利用好中央獎補的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標準,完善補助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益,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
(三)健全管理機制,確保數據準確有效
各地要按照有關要求,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實行實名制管理,分級負責,逐層把關,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范、有效。同時,要加強全過程監督檢查,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公開公示補助實施情況。當地教育部門網站要對教師申領情況進行常年公示。我部將對各地落實情況適時進行抽查。各地要高度重視數據報送工作,務必嚴格審核,層層把關,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報送數據,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對提供虛假數據,冒領、套取、挪用財政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教育部辦公廳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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