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追授李芳同志“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的決定 | ||||
信息索引: | 360A10-99-2018-0016-1 | 生成日期: | 2018-06-21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師〔2018〕5號 | 信息類別: | 其他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追授李芳同志“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
教師〔2018〕5號
李芳,女,1969年5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生前系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董家河鎮綠之風希望小學教師。2018年6月11日下午放學,李芳護送學生離校返家,行至離學校50米的十字路口按交通信號燈指示有序通過時,一輛載滿西瓜的無牌照三輪摩托車闖紅燈急速駛來,且毫無剎車跡象。危難時刻,李芳奮不顧身沖上前去用自己的身體擋護學生,并奮力將學生推開。學生得救了,李芳遭到嚴重撞擊,經多方搶救無效,于2018年6月13日4時逝世。
李芳同志堅守鄉村教學一線,29年如一日,全心全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辛勤耕耘,無私奉獻,在平凡的教學工作崗位上創造出不平凡的業績。她始終將學生放在首位,鉆研創新教學方法,精心為學生上好每一堂課。她愛生如子,對所教學生了如指掌,及時為學生排憂解難,是學生心目中愛戴的好老師、好朋友。她以德施教,注重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健全人格的培養,用愛心撫育每一個孩子,用自己的言行感染學生,讓學生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她心懷大愛,臨危不懼,舍己救人,用生命為學生上好最后一堂課,讓崇高的師德和不朽的師魂熠熠生輝,塑造了新時代人民教師的光輝形象。李芳同志是踐行“四有”好老師要求的先鋒模范,是優秀鄉村教師中的杰出代表,為大力表彰和學習宣傳李芳同志先進事跡,我部決定追授李芳同志“全國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全國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要以李芳同志為榜樣,學習她愛崗敬業、愛生如子的崇高師德,學習她心懷大我、無私奉獻的至誠情懷,學習她為人師表、行為世范的品格風范,學習她奮不顧身、舍己救人的大愛精神。要自覺將學習李芳同志先進事跡與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質教師隊伍重要指示相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深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強化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擔當,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和務實的工作作風,爭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四有”好老師,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教育部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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