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學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等五個文件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21-0006-1 | 生成日期: | 2021-04-06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師廳〔2021〕2號 | 信息類別: | 教育綜合管理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中學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等五個文件。 |
教師廳〔20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建立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學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小學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學前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特殊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等五個文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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