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提交2017年度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7-0024-1 | 生成日期: | 2017-12-05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高廳函〔2017〕70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為做好2017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教育部辦公廳現將有關事項進行通知。 |
教高廳函〔2017〕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高廳〔2016〕3號)有關要求,高等學校應以年度報告為基礎,每年組織對本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以下簡稱示范中心)進行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年度報告一并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部備案。為做好2017年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報告填寫要求
1.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是五年定期評估的重要參考,請示范中心高度重視、如實填寫。
2.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的填寫請參照模板(見附件1)。各項內容統計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為加快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數據庫建設,保證數據統一、規范、完整,請示范中心分別填寫2016年度和2017年度考核數據統計表(見附件2)。
二、年度考核報告報送要求
1.各高校須將考核通過的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掃描件(PDF格式)和電子件(Word格式)、2016年度和2017年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數據統計表電子件(Excel格式)于2018年1月25日至1月31日期間,以電子郵件形式分別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我部高等教育司,不需郵寄紙質版本。
2.規范上報文件名稱。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掃描件統一命名為“2017年度××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大學).pdf”。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電子件統一命名為“2017年度××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大學). doc”。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數據統計表電子件統一命名為“2016年度××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數據統計表(××大學).xls”和“2017年度××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數據統計表(××大學).xls”。
三、其他要求
1.對外公開。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報告經學校考核通過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在示范中心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2.年度考核報告是示范中心過去一年基本建設情況的反映,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進展情況應及時進行宣傳,也可以簡報形式(電子版)報送我部高等教育司。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聯系人:李泰峰,報送郵箱:sysc@moe.edu.cn,聯系電話:010-66096987。
附件:1.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年度報告(2017年度模版)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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