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獎成果宣傳推廣有關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5-0001-1 | 生成日期: | 2015-01-06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高廳函〔2015〕1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為充分發揮獲獎成果的引領示范作用,積極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提高質量,教育部就做好獲獎成果宣傳推廣有關工作發布通知。 |
教高廳函〔20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4年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共評出452項獲獎成果,這些獲獎成果充分體現了近年來高等學校在教書育人、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教學建設等方面取得的重大進展和成就。為充分發揮獲獎成果的引領示范作用,積極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提高質量,現就做好獲獎成果宣傳推廣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和推廣優秀獲獎成果,激勵高校更加積極主動地圍繞教學開展深入的改革研究。堅持重點宣傳原則,在宣傳推廣時以特等獎和一等獎獲獎項目為重點宣傳對象,并結合各地各校實際有重點地選擇宣傳推廣對象。宣傳推廣時以成果本身為重點,重視成果的內涵和發展前景,不刻意宣傳成果完成單位或個人。
二、主要工作
(一)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實際,組織獲獎單位和個人組建宣講團赴高校巡回宣講。邀請獲獎成果完成人現場作報告。分類組織優秀成果交流現場會、專題研討會議,組織獲獎成果完成單位或個人參加交流,進一步擴大示范效應。
(二)匯編優秀成果集。在高校報送材料的基礎上,將優秀成果編印成冊,供交流和參考。請各獲獎單位對獲獎成果進行濃縮,應突出實效,著重介紹成果主要解決的教學問題及具體方法,成果的創新點和實踐推廣應用效果,成果研制和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及解決辦法等內容。文字材料應控制在2500字之內,于2015年1月31日前報送我部高等教育司綜合處。
(三) 組建優秀教學成果獎電子資源庫,在有關網站上開辟專欄進行展示。
(四)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直屬高校要制訂推廣交流方案,有重點宣傳,支持獲獎項目主動走出去,推廣經驗做法,發揮示范輻射作用。
三、聯系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綜合處 萬瑞 江河 010-66097814
電子郵箱:ruiwan@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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