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進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0-0351-1 | 生成日期: | 2010-12-06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高〔2010〕11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現行本科專業目錄已不能很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需求的變化,不能很好地滿足高校多類型、人才培養多規格的需要,全面修訂我國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已經成為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2010年9月成立了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專家組,并召開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專家會議,對修訂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
教高〔2010〕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有關教學指導委員會,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綜合組,各學科組:
專業目錄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導性文件之一。它規定專業劃分、名稱及所屬門類,反映培養人才業務規格和工作方向,是設置調整專業,實施人才培養,授予學位,安排招生,指導畢業生就業,進行教育統計、信息處理和人才需求預測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1998年印發實施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改變了過去過分強調“專業對口”的本科教育觀念,確立了知識、能力、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觀,對引導高等學校拓寬專業口徑,增強適應性,加強專業建設和管理,提高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高等教育實現歷史性跨越。社會環境和高等教育自身發生的巨大變化都對本科專業設置提出了新要求。現行本科專業目錄已不能很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需求的變化,不能很好地滿足高校多類型、人才培養多規格的需要,存在著與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劃分不夠一致、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專業設置困難等問題。為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要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優化學科專業結構的要求,全面修訂我國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已經成為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2009年2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后,我部著手對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的修訂原則與有關政策進行了前期研究,逐步明確專業目錄的學科門類與《學科目錄》的學科門類一致,專業類與《學科目錄》的一級學科原則上一致的基本思路,并將修訂工作列為2010年我部重點工作。2010年3月下發關于征求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意見和建議的通知,正式啟動了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2010年9月成立了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專家組,并召開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專家會議,對修訂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為做好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立足我國國情,把握國家發展的歷史方位和高等教育發展的階段性特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使本科專業目錄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應人的全面發展需要。
二、基本原則
修訂工作要遵循科學規范、主動適應、繼承發展的原則。
1.科學規范原則:專業目錄修訂應保證專業的劃分符合人才培養規律和學科發展邏輯,做到科學、系統和規范。
2.主動適應原則:專業目錄修訂應具有前瞻性,主動適應經濟、社會、文化和教育發展需求,合理確定人才培養口徑,為新興學科發展留有空間。
3.繼承發展原則:專業目錄修訂應體現延續性,保留符合規律的、成熟的、社會需求較大的既有專業。同時,要根據國家發展、科技進步、市場需求、教育國際交流合作的要求進行調整。
三、工作任務及要求
1.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發展需要,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有利于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有利于促進高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的指導性和開放性本科專業目錄。
2.修訂工作要統籌兼顧好學科專業與職業的關系、專業口徑寬與窄的關系、研究生教育與本科教育的關系、專業設置適應性和前瞻性的關系、立足國情與借鑒國際經驗的關系、專業目錄規范性和開放性的關系。
3.修訂工作涉及的專業范圍:以1998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工科本科引導性專業目錄》和1995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職業技術師范教育類〉(試行)》所列專業及經教育部批準設置和備案的目錄外專業(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項目)為基礎,重新論證,進行必要的合并和增減。目前,全國高等學校設置的本科專業種數達621種。
4.專業目錄基本框架按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三級設置。學科門類的設置與《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以下簡稱《學科目錄》)的學科門類一致。專業類的設置原則上與《學科目錄》一級學科一致。專業原則上在二級學科基礎上設置,少量特殊情況可在三級學科基礎上設置,要兼顧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的專業設置。
5.專業目錄設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暫定)12個學科門類。
6.專業目錄由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學位授予門類、管理權限四部分組成。專業代碼由六位碼組成,前二位表示學科門類,前四位表示專業類。
四、組織分工
1.成立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由教育部領導任組長,發展規劃司、高等教育司、師范教育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高校學生司、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等司局的相關領導為成員。主要負責制定專業目錄修訂工作方針和工作要求,研究解決修訂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成立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負責審議專業目錄,提出《本科專業目錄(2011年版)》審議方案。
3.成立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綜合組:主要負責歸納匯總各學科組提出的意見,研究解決整體優化問題。
4.成立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學科組:主要負責歸納匯總研究有關部門、高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及各方面專家對本學科門類修訂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本學科門類修訂方案;負責制定專業介紹和專業基本要求。
五、其他事宜
1.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于2011年完成。
2.在修訂專業目錄的同時,教育部將組織專家編制相應的專業簡介。
3.從2012年起,高等學校的計劃、招生、教育統計等工作將按新的專業目錄執行。
修訂專業目錄的學術性和政策性很強,牽動面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有關中央部委的教育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高等學校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強領導,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以保證這項工作的圓滿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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