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啟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跨省業務統一辦理平臺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19-0008-1 | 生成日期: | 2019-03-14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基廳函〔2019〕15號 | 信息類別: | 基礎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啟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跨省業務統一辦理平臺的通知》。 |
教基廳函〔2019〕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國學籍系統)自2014年全國聯網試運行以來,通過系統進行跨省轉學、畢業后跨省就學等跨省業務辦理已成為學籍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也為學生及家長節約了時間、人力和經濟成本。為更好地服務廣大學生和家長,進一步提高跨省業務辦理效率,加快辦理周期,全國學籍系統將從2019年春季學期啟用跨省轉學統一辦理平臺(以下簡稱統一辦理平臺)?,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啟用統一辦理平臺發起新的跨省業務申請
全國學籍系統將于2019年3月21日關閉系統(一期)中跨省轉學業務和畢業后跨省就學業務的申請功能,同時開啟統一辦理平臺的相應跨省業務申請功能。各地應按工作安排,在統一辦理平臺中發起新的跨省業務申請。
二、抓緊完成已發起的跨省業務辦理
各地要結合本地跨省業務實際要求,加緊部署,尤其對近期急需辦理的跨省業務,應督促學校盡快發起業務申請。對于已通過全國學籍系統(一期)相關功能發起的跨省業務申請,各地應抓緊督促辦理,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辦理完成。屆時,全國學籍系統(一期)將關閉所有跨省業務功能菜單,于2019年5月31日前對全國學籍系統(一期)發起的但未辦理完成的業務進行清理,并對各地情況進行通報。
三、做好應用操作指導工作
統一辦理平臺取消了小學畢業后的“畢業后跨省就學”,將義務教育階段內的跨省流動全部歸并為“跨省轉學”, 轉入省份應指導區縣教育局和學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2號)要求,在不同學制間辦理小學生畢業前后跨省業務時,按照1—9年級進行對應。
為簡化操作流程,跨省業務辦理取消了“調檔”流程,轉出學校和轉出學校所在區縣教育局核辦通過后,學籍檔案將自動調轉到轉入省份。具體功能操作詳見《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跨省業務統一辦理平臺操作手冊》(見附件)。
四、加強系統技術保障
跨省業務辦理涉及學生切身利益,各地務必加強技術力量,做好系統相關服務器、數據庫、共享存儲等日常巡檢,保證系統遠程運維連接,保持應用服務器、接口服務器、調度服務器、負載均衡服務器等已部署的服務器內部和到中央IPSec VPN地址的網絡暢通,確保系統穩定運行,切實做好跨省業務辦理。
附件: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跨省業務統一辦理平臺操作手冊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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