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成立教育建筑專家委員會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11-0051-1 | 生成日期: | 2011-10-21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發廳函〔2011〕139號 | 信息類別: | 發展規劃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決定成立教育建筑專家委員會。現發布有關事項通知。 |
教發廳函〔2011〕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決定成立教育建筑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家委員會委員由教育部聘任,任期四年。首屆專家委員會由以下人員組成:
主 任 委 員:何鏡堂 華南理工大學
副主任委員:莊惟敏 清華大學
沈國堯 東南大學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國馨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劉玉龍 清華大學
劉偉慶 南京工業大學
劉宇波 華南理工大學
關肇鄴 清華大學
牟子元 成都木原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周 愷 天津華匯工程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周建峰 同濟大學
洪再生 天津大學
袁培煌 中南建筑設計研究院
黃 匯 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
梅洪元 哈爾濱工業大學
崔 愷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彭一剛 天津大學
韓冬青 東南大學
董丹申 浙江大學
二、專家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秘書處辦公地點設在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基建管理處。聯系電話:010-66096436
三、請專家委員會委員所在單位和學校對委員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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