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同意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紹興理工學院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25-0064-1 | 生成日期: | 2025-06-11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發函〔2025〕263號 | 信息類別: | 發展規劃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紹興理工學院。 |
教發函〔2025〕263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商請將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的函》(浙政函〔2024〕145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紹興理工學院,學校標識碼為4133013288;同時撤銷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的建制,并根據現有在校生屆數設立過渡期。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紹興理工學院為公辦普通本科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四、紹興市人民政府、紹興文理學院、越城區人民政府、紹興市世紀高教投資有限公司等應落實《關于支持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設為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的協議》,以保證過渡期內學校平穩、健康發展。原獨立學院的校名、公章、校長簽名章等在過渡期內可延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注銷。
五、教育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辦學條件、辦學行為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進行核驗。
望你省進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導學校科學定位、內涵發展,完善學校治理結構,規范辦學行為,科學規劃學科專業布局,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著力培養高水平應用型人才,為浙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教 育 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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