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語委關于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2-99-2016-0015-1 | 生成日期: | 2016-06-07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等三部門 |
發文字號: | 教政法〔2016〕12號 | 信息類別: | 部門規章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語委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 |
教政法〔201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6〕12號)要求,我部對不利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經商有關部委和單位同意,決定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現將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布。已失效的規范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特此通知。
附件: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教育部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國家語委
2016年6月3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