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舉辦2006-2007年度優秀教育新聞評選活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1-01-2007-0184-1 | 生成日期: | 2007-12-11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辦廳函〔2007〕91號 | 信息類別: | 政務概況 | ||
內容概述: | 為總結交流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的經驗,鼓勵和表彰在教育新聞宣傳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新聞工作者,促進教育新聞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擬舉辦2006-2007年度優秀教育新聞評選活動,對有關評選事宜作出通知。 |
教辦廳函〔2007〕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有關新聞單位: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中央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中央暨首都新聞單位從事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的同志們,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大力宣傳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政策、成就和典型,采寫出一大批優秀教育新聞作品,為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營造了良好輿論環境。為總結交流兩年來教育新聞宣傳工作的經驗,鼓勵和表彰在教育新聞宣傳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新聞工作者,促進教育新聞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我部將舉辦2006-2007年度優秀教育新聞評選活動。現將有關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宗旨
鼓勵和表彰在教育新聞宣傳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新聞工作者,進一步調動其關心教育事業、參與教育新聞宣傳的積極性,充分發揮新聞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有力的輿論支持,更好地為教育改革與發展服務。
二、評選范圍及要求
1、凡中央暨首都新聞單位記者于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
12月15日期間,公開發表或播出于省級及省級以上報紙、雜志和省級及省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有關教育方面的消息、通訊、評論、攝影和聲像報道作品,均可參加本次評選。特別歡迎各單位選送突出宣傳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優秀教師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和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國家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政策、教育系統先進人物和典型經驗、職業教育、免費師范生教育政策、陽光體育運動、高考“陽光工程”等近兩年教育部重點工作的優秀報道。
2、內容真實,觀點正確,客觀反映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表達方式特色鮮明,版式設計新穎,文字生動,具有可讀性,社會反響好。
3、每位記者均可選送消息、通訊、評論、攝影、論文作品參評,但每個獎項的參評作品最多不得超過兩篇(件),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參評兩個獎項。
4、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可選送1-3篇(件)在當地媒體(不含教育類媒體)刊播的教育報道參評,也可選送公開發表的教育新聞宣傳方面的論文。
5、每篇參評作品報送的份數分別是:文字類,復印件15份;圖片類,原底片洗印件15份,附文字說明;廣播類,普通磁帶或光盤1份,文字稿15份;電視類,光盤1張,文字稿15份。所有參評作品均需填寫《2006-2007年度教育部優秀教育新聞參評表》一式15份(可填寫后復印),裝訂在文字、圖片作品和廣播、電視作品的文字稿上面。外文和少數民族文字作品附中文譯稿。
三、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本次評選活動設“優秀教育新聞獎”、“優秀版面獎”、“優秀專題獎”、“優秀論文獎”。其中“優秀教育新聞獎”設特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四、報送及報送時間
參評作品請于2007年12月25日前,由作者自行報送至教育部新聞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組織領導及評選程序
2006-2007年度教育部優秀教育新聞評選活動由教育部新聞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宜請與教育部新聞辦公室聯系。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郵編:100816;電話:66097225;傳真:66096612;電子郵件信箱:xw@moe.edu.cn。
附件:《2006-2007年度教育部優秀教育新聞參評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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