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來,尤其是《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頒發后,我省提出了“鞏固基礎、創新發展、服務大局,依法管理語言文字工作的新思路”,進行了積極探索。
第一,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制建設。一是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我省《語言文字應用管理條例》,率先完成了城市評估工作。二是研制出臺了《黑龍江省街道、鄉鎮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指導標準》《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精神文明創建先進單位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場主體名稱、商標名稱、廣告用字用語規范化工作的通知》等行業規范性文件,將語言文字工作由區域轉到行業推進上。三是省語委聯合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省法制辦、省教育廳開展并完成了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等部分市和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兩個行業系統語言文字執法檢查。
第二,規范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一是開展科學研究,研發并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具有我省特點的“注·提”為基礎的教科版小學語文教材,開展“《漢語拼音方案》與漢語拼音教學研究”。二是建立語言文字基地,初步建立“省有聲語言資源研究中心”“省語言文字館”和“省規范漢字教育研究培訓中心”。三是開展送教上門活動,定期組織教師培訓、書法家進校園活動,借重要事件紀念節點開展推普活動。
第三,有序提升語言文字的服務功能。一是強化語言文字的服務功能,開展用語用字培訓和督查,規范社會用語用字。二是為基層經濟文化建設服務,指導哈爾濱市南崗區花園街道辦事處、牡丹江市福民社區等設立語言文字圖書角、網頁語言文字專欄,指導羅北縣明山鎮、撫遠縣臨江社區開展鄉鎮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三是借助我省語言文字網和教育信息網發布語言文字政策和信息,使廣大人民群眾共享語言文字成果。
學習、領會、貫徹《國家語言文字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落實好各項任務是我們的重要責任。“十三五”期間,我省總體思路是: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完善“一個體系”、促進“兩個提升”、加強“三個建設”、強化“四種服務”,全面推進語言文字事業科學發展。
“一個體系”——加快完善語言文字法制體系。在宣傳、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同時,加快我省語言文字法制體系建設,研究修訂我省《語言文字應用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推動地方和教育、文化、新聞出版等重點行業完善規范文件。開展地方和重點行業執法調研和檢查,加快依法治語的步伐。
“兩個提升”——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依法使用語言文字意識的提升。以學校為主陣地、以農村為重點,農村與城市同步,普及與提高并舉,全面做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升工作。同時,引導人們變監管的“他律”為守法的“自律”,激發全社會自覺形成依法使用規范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行動。
“三個建設”——加強綜合聯動機制、基地和人才隊伍建設。堅持政府主導、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全民參與、依法推進的原則,建立并形成語委成員單位綜合協調機制。建立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研究機構和資源基地,調查、收集、整理、保護、開發、利用語言文字資源。加強語言文字工作者和專家隊伍建設,提供必要的人才保證。
“四種服務”——為行業、基層、農村和特殊人群、民族地區服務。為教育、文化、新聞出版等行業做好服務,為社區、鄉鎮提供支持,繼續開展“推普下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巡回培訓”等項目。為特殊人群、民族地區提供服務,不斷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和規范化的覆蓋面。促進語言文化廣泛傳播與繁榮發展,最終實現語言文字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目的。
我們將以國家“十三五”規劃為指導,加大語言文字事業的推進力度,為構建和諧的語言文字生活,為促進全省經濟文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的基礎。(黑龍江省省語委副主任、省教育廳副廳長 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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