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函〔2006〕82號
有關省(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今年我部組織對信息科學領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進行了評估。共17個實驗室參加了評估。現將評估結果公布如下:
一.光譜學與波譜學等4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為優秀類實驗室,符號計算與知識工程等1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為良好類實驗室(名單見附件),其他2個為較差類實驗室。
二.上述優秀類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可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工程重大項目培育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在2007年度重大項目計劃中組織申請一個項目,我部將在專家評審的基礎上,同等條件優先予以支持,具體組織申報程序另行通知。
三.根據《高等學校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較差類實驗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序列,可納入校級重點實驗室管理。確屬重點發展領域,經整改后達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要求的,依托高校可按有關程序重新申報。請依托高校對本次評估的較差類實驗室繼續給予關心和支持,尤其要妥善處理好實驗室隊伍的穩定和發展以及其他相關問題。
四.希望各參評實驗室、依托高校和主管部門認真總結經驗,針對評估專家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依托高校要在“211工程”、“985工程”和學校重點發展規劃中切實加強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和氛圍,促進實驗室整體水平的提高。
附件:2006年度信息科學領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
200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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