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7〕124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高等學校,各重點研究基地:
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簡稱《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2017年度中期檢查(簡稱中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檢范圍
1.2015年批準立項的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項目)。
2.2014年批準立項的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因為特殊原因沒有參加2016年度中檢或中檢未通過者。
二、中檢主要內容
按照《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中檢主要內容如下:
1.項目是否按照《項目申請書》中批準的研究計劃、研究內容開展工作;研究進度是否符合要求。
2.項目責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為第一署名人正式發表的論文,或正式出版的專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納的研究咨詢報告1篇(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成果是否標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項目”字樣。
3.項目經費是否真正用于課題研究,開支是否合理。
三、中檢材料填報辦法
1.本次中檢工作,以基地所在高校為單位組織實施,由各高校社科(科研)處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檢、審核匯總中檢材料并統一報送。
2.本次中檢工作,采用網上系統和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方式。中國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網(http://www.sinoss.net,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中后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中后期管理系統”)為本次中檢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2017年7月7日開通“中后期管理系統”,請各有關高校社科(科研)處組織項目責任人登錄社科網下載并按要求填寫《中檢報告書》,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統填報中檢信息。 高校社科(科研)處須在2017年7月21日前對中檢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匯總,在線打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期檢查情況匯總表》(簡稱《中檢匯總表》)。
4.紙質報送材料包括:
(1)《中檢報告書》原件1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
(2)階段性成果原件1份(論文及研究咨詢報告類成果可為復印件,附在《中檢報告書》后裝訂)。
(3)在線打印并蓋章的《中檢匯總表》1份。
請各高校于2017年7月26日之前寄送紙質材料,材料排列順序需與《中檢匯總表》項目順序一致。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4號富盛大廈1座11層高校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郵編:100029)。聯系人:張海澤;聯系電話: 010-58556246,010-58581198。
四、有關要求及其他事項
1.各高校要有專人負責,精心組織,按《項目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進行嚴格初審,并以中檢為契機切實推進項目研究工作。
2.本次中檢審核未通過的,須參加下一年度中檢。因故不能參加中檢的,在線提出申請參加下一年度中檢;無故不參加中期檢查者,視為終止立項協議,將撤銷立項并追回所撥經費。
附件: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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