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司〔2013〕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小學校長培訓中心、幼兒園園長培訓中心(籌):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國家級培訓工作的管理,經研究,決定成立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國家級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機構設置
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國家級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公室”)設在國家教育行政學院,負責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國家級培訓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項目管理辦公室在教育部教師工作司指導下,具體負責提出相關項目實施建議方案、實施項目過程管理、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工作平臺、監控和評估項目執行質量、編輯項目實施動態和簡報、撰寫項目質量評估報告等。
三、有關要求
1.國家教育行政學院要將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國家級培訓項目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成立相應管理機構,配備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負責項目管理辦公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2. 項目管理辦公室要明確工作職責,積極主動開展各項工作,為各地和各項目承擔單位搭建溝通協調服務平臺,提供項目咨詢和指導。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項目承擔單位要積極配合項目管理辦公室工作,及時報送項目實施數據與信息,按照要求推進項目實施。
4. 項目管理辦公室請于7月1日前將項目管理機構組建情況和工作計劃報送我司。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教師工作司綜合處,郵編:100816,聯系人:趙鳴、黃貴珍,電話:010-66096431。
四、聯系方式
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國家級培訓項目管理辦公室
聯 系 人:李 娟、郭 壘
聯系電話:010-69249610,010-69248888-3688
傳 真:010-69249610
電子信箱:xzgpgc@naea.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興區清源北路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郵政編碼:102627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201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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