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16〕53號
有關高等學校、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文件精神,創新產學合作協同育人機制,我司組織有關企業支持高校教師和學生共同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公布2016年有關企業支持的產學合作專業綜合改革項目和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8號)要求,有關高校積極組織師生向企業提交了項目申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有關企業對申報項目進行了遴選,并已向社會公示。現將立項項目進行匯總公布(見附件)。有關高校要主動與相關企業聯系,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有關企業要履行承諾,規范項目管理,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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