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1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按照“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下簡稱“國創計劃”)工作安排,現啟動2016年“國創計劃”立項項目報送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培育
按照“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的原則,鼓勵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訓練與實踐,實施團隊合作、產學研合作項目。各高校要在項目培育的基礎上,積極組織學生團隊申報“國創計劃”項目,組織符合條件的團隊報名參加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賽事,提升大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二、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的項目報送
中央部委所屬高校應參照《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號)要求,根據上年“國創計劃”立項項目數和本年度“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專項”的經費統籌分配情況,按平均1萬元/項的財政撥款標準核定“國創計劃”立項項目數,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籌經費配套。請各校填寫《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見附件),發送電子版表格到指定郵箱,并正式行文報送我司(說明立項情況和經費預算情況,無需附紙版信息表)。
經費使用等事宜請參照“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專項的實施意見”(另行印發)相關規定執行。
三、地方所屬高校的項目報送
按照建立國家、地方、高校三級計劃實施體系的要求,參加“國創計劃”的地方高校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從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參與高校中推薦。各?。▍^、市)教育廳(教委)要根據經費統籌使用情況和有關高校的工作基礎,從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中遴選不超過1/3的優秀項目參加國家級計劃。地方財政對推薦為國家級計劃項目的資助額度為平均1萬元/項,參與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籌經費配套。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將推薦參加“國創計劃”的高校項目匯總,填寫《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見附件),發送電子版表格到指定郵箱,并正式行文報送我司(說明立項情況和地方財政經費支持情況,無需附紙版信息表)。
四、產學合作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聯合基金項目
為推進產學合作育人,我司組織了有關企業與高校共同實施產學合作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聯合基金項目。項目實施的組織方式詳見《關于征集2016年產學合作專業綜合改革項目和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聯合基金項目的函》
?。?a target="_blank" >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512/t20151215_225039.html)。有關企業資助的項目,我司將匯總后統一發布。高??筛鶕闆r積極組織學生向企業申報(具體項目指南另行發布)。
以上第二、三項需要報送的材料請于2016年5月30日前送達我司。電子版《信息表》請到教育部網頁下載: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
聯系人:郝杰、侯永峰,聯系電話:010-66096262,傳真:010-66096949,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處,郵編:100816,電子郵箱:haojie@moe.edu.cn。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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