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保證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順利完成畢業升級操作,根據《關于催辦畢業年級學生轉學和其他在辦業務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42號) ,我們于2016年7月15日零時對未完成業務進行了清理。現就做好后續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在各地高度重視、積極督辦下,截止7月15日,全國畢業年級學生未辦理業務從36616條(其中跨省轉學4007條)降至7143條(其中跨省轉學1491條),完成率達80.49%。
二、明確責任。根據未辦理業務的具體情況,我們形成了《各省未完成的畢業年級學生業務情況和責任單位統計表》(附件1)和《未完成的畢業年級學生跨省轉學業務責任單位清單(分省)》(附件2),共涉及3591個責任單位(551個學籍主管部門,3040所學校),各責任單位已記錄在案,責任單位最多的省份是河南、陜西、四川、湖南。請各省份逐一查明業務未完成原因,進行通報,督促整改,避免再發生類似的問題。
三、后續任務。被清理的業務需要原發起省份組織原發起學校逐一進行確認,并視需要另行發起。《各省需要確認后另行發起辦理的畢業年級學生業務統計表》和《需要確認后另行發起辦理的畢業年級學生業務清單(分省)》見附件3和附件4。跨省轉學可通過畢業后跨省就學完成,省內轉學可通過省內招生完成,休學或其它離校等可進行畢業生回退后再辦理,關鍵數據變更可在進入下一教育階段后再辦理。
四、限期辦理。各相關省份應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確認和重新發起(可在升學后辦理的除外),并督促責任學校和學籍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核辦。教育部將重點跟蹤被清理的跨省轉學未完成業務辦理情況,并納入學籍系統月度通報。
五、做好解釋。必要時要向被清理業務所涉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講明工作必要性,告知經后續處理并不產生任何不利影響,征得家長的理解。特殊情況需要后臺進行技術處理的,可溝通協商。
聯系人:
于 冰 010-66096503,yubing@moe.edu.cn
王光偉 010-66092069-813,wanggw@moe.edu.cn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8月3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