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營養辦函〔2012〕1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 教育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國辦發〔2011〕5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營養改善計劃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全國學生營養辦聯合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組織開發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經研究,將于近期赴你省進行系統試用,現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任務。試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要通過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單機版采集你省營養改善計劃相關數據。參與試用的縣要根據采集指標和數據模板,在學校放假前完成數據準備,并在試用工作開始前組織數據采集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要組織專門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數據填報、數據審核和數據上報工作。
二、加強培訓指導。參與試用的縣要根據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統一下發的培訓材料,認真組織數據填報人員和技術指導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完整把握數據填報要求,準確掌握技術規范。要層層確定聯系人名單,建立聯系人網絡,做到及時溝通、及時反饋。
三、提供條件保障。試用縣教育行政部門和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要具備相關信息技術保障條件,確保計算機能與互聯網聯通,能夠從指定網絡獲取有關信息。個別偏遠地區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確無法與互聯網聯通的,要報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解決數據錄入問題,確保數據按時報送。
四、加強組織領導。省教育廳有關處室要指定專人負責統籌協調有關工作。試用縣要成立領導協調機構和專門工作組,具體負責試用的各項組織和實施工作。
請你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轉發至試用縣教育局,并組織好試用工作。如有問題,請與我們及時聯系。
聯系人:
全國學生營養辦
滕世光 18701387505 tsg_006@163.com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王光偉 13811559793 wanggw@moe.edu.cn
附件1: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試用方案
附件2: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采集表(一期)
全國學生營養辦(代章)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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