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戰線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扛起憲法賦予的責任,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取得歷史性進展和標志性成績。截至2020年,全國范圍內普通話普及率達到80.72%,創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多語言國家推廣通用語言文字的成功典范。
為激勵先進、選樹典型、強化示范引領,在全社會營造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濃厚氛圍,服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經國務院批準,教育部、國家語委決定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表彰通知于第25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前夕印發,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作出部署。這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布22年來首次開展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
此次評選表彰范圍覆蓋面廣,涉及各級語委成員單位、地方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各級各類學校、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有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上述單位的工作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員、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以及推普志愿者,充分體現了推普工作的基礎性、全局性和社會性特點。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以工作實績為衡量標準,堅持優中選優、公平公正,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緊緊圍繞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開展評選推薦工作。此次評選表彰采取兩輪評審、三級公示制度,共將評選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180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個人”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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