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簡報〔2025〕第17期
廣東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在廣東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攜手港澳深化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不斷完善協同工作機制、聚集優質教育資源、優化科研創新鏈條、暢通培育發展路徑,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布局結構進一步優化,為打造國際教育示范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一、堅持高位統籌,完善協同工作機制
(一)強化部省聯動。省政府聯合教育部印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規劃》,與教育部構建定期會商溝通機制,將大灣區教育作為部省合作的重點內容,協力推進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以教育高質量發展為廣東和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加強系統謀劃。省政府印發《關于扎實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建設教育強省的意見》《合作辦學工作指引》等文件,提出實施“高等教育創新工程”“教育對外開放工程”,明確加強與世界一流高校和科研機構深度合作,強化粵港澳合作辦學和人才協同培養,深入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教育示范區建設。
(三)推進共研共商。建立與港澳教育部門交流會商機制,召開粵港、粵澳教育合作專責小組會議,凝聚合作共識,形成務實舉措。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簽署《關于加強粵港教育交流與合作框架協議》,與香港職業訓練局簽署合作備忘錄,支持兩地教育協作和高質量發展。
二、堅持整體布局,聚集優質教育資源
(一)深化合作辦學。加強大灣區高等教育交流融合,探索多元協同、可持續、內涵式發展的合作辦學新路徑。推進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北師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廣州)等6所中外、內地與香港合作大學快速發展,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大學、澳門旅游大學啟動在橫琴開設校區延伸辦學,探索創新港澳高校在內地辦學模式;深圳大學在港設立校區,中山大學在港設立綜合性研究機構,實現粵港澳高等教育資源“雙向奔赴”,有效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積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二)優化高校布局。印發《高等學校設置“十四五”規劃》,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需求,匹配大灣區產業空間布局,圍繞質量高、特色強、規模適度的本科高校設置理念合理布局高校,以深圳理工大學為代表的新型研究型大學,以深圳職業技術大學、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大學為代表的職業本科高校等一批設置事項相繼獲批,構建服務于高科技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的高等教育功能區。
(三)加快高水平大學建設。深入實施“沖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設立高校專項補助經費,在人才引育、科研項目立項、科研平臺建設、學科專業設置等方面給予建設高校支持,賦予高校更多辦學自主權,推動有關高校不斷深化辦學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提升綜合實力、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加速形成具有大灣區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方陣。
三、堅持共建共享,優化科研創新鏈條
(一)支持高校共建聯合創新平臺。印發《科技創新條例》,圍繞“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的建設理念,支持共建粵港澳聯合實驗室、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成廣東牽頭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31家,其中22家依托廣東高校建立。
(二)助力高校共享科技資源成果。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若干措施》,通過構建開放共享體系架構、落實各方主體責任義務、完善開放共享平臺網絡、明確開放共享規范要求等舉措,對大型儀器開放共享績效評價優秀的給予獎補,對納入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范圍的高校和企業與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共建的研發中心、實驗室給予事前無償資助,支持中山大學的國家超算廣州中心、“天琴中心”、精準醫學中心等科研基礎設施與科研儀器設備向港澳地區開放使用。
(三)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印發《支持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若干舉措》,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區域中心建設,聚焦打造高水平公共轉化平臺、集聚高質量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提供完善的政策和資源支持。推進5家國家大學科技園優化重塑、18家省級大學科技園升級建設,集聚各方面資源推動科技成果落地轉化。舉辦廣東高校“高創杯”科技成果轉化路演大賽,組織廣東產學研招投項目專場、香港高校專場等面向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發布會,匯聚先進科技成果500余個、路演項目近60個,助力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對接專業資源。
四、堅持聯動對接,暢通培育發展路徑
(一)強化協同育人模式。加大對粵港澳聯合培養研究生的支持力度,支持在大灣區內地設立的合作辦學高校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助力粵港澳高層次人才交流,超1.6萬名港澳學生在廣東高校就讀。
(二)建強交流合作平臺。支持粵港澳高校聯盟及專業聯盟、粵港澳大灣區高校在線課程聯盟等交流合作平臺發展,為香港平臺提供13個學科門類748門課程,惠及12萬名港澳學生。推進深圳職業技術大學與香港職業訓練局合作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特色職業教育園區”,屋宇裝備工程、游戲及動漫、時裝設計、餐飲等專業招收港籍學生在園區學習。
(三)暢通就業創業渠道。出臺《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高水平建成以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為龍頭、12個重點基地為骨干、各地特色基地為基礎的“1+12+N”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服務支撐體系,實現港澳青年來粵創業政策、服務和交流機制“軟聯通”。實施大灣區香港青年實習計劃,超200家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提供實習崗位,依托企業實習、文化體驗等,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支持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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